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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咨询服务工作制度

时间:2022-06-30 浏览: 作者: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咨询服务工作制度

一、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服务对象主要为本校学生,必要时也接待来访教师。中心工作人员要尊重、真诚地接待每一位来访者,为其提供高质量服务,并对咨询内容保密。

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要为学生提供发展性心理咨询,帮助同学更好地认识自我,开发个人潜能;帮助学生发展自爱、自尊、自信,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意志品质;同时也提供学习、生活、性心理以及恋爱心理、择业心理咨询,帮助学生解决成长发展中的各种心理困扰。中心同时也为学生提供轻度心理障碍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帮助他们发展良好的个性心理

品质。

三、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为本校学生提供免费咨询。本校学生寻求咨询可电话预约或凭本人学生证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预约登记,按预约时间进行咨询,咨询时间每次约5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可向中心接待室说明情况,不必预约,及时接受咨询。

四、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也向本校教职工提供咨询服务,其咨询预约办法同本校学生。

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校外人员按收费标准提供有偿咨询服务,咨询预约办法同本校学生。

六、对于已经或可能卷入法律案件的来访者,中心仅对其提供心理咨询的辅助服务,不涉入法律活动。

七、中心不因学生的心理问题提供请假理由或建议。对于严重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应由专科医院或门诊提供请假理由或建议。

八、如中心发现来访者存在躯体或精神疾病倾向,可向学生本人或其所在院系和相关部门提出转介建议。

九、如学生存在自伤或伤人的紧急情况,中心有权报告有关部门阻止事件发生。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